说明
(1)、本车售出一年内(不含电池),如遇本车质量引起的故障,请携带保修卡连同发票到本公司各指定维修站修理。
(2)、整车三包范围见售后服务说明。
(3)、各地维修站地址可与经销商联系或索取。
(4)、请注意保存保修卡和本说明书,再一次阅读说明书中的“重要提示与忠告”,对您正确使用本车并使之为您更好的服务将大有裨益。
1、“三包”原则
(1)、在您购车时,应当场检验,正确调试,并有权向销售人员要求提供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事项,提供有效的发票和保修卡及维修单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(2)、用户应按产品使用手册正确操作使用。凡因制造质量原因导致发生性能故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,由本公司统一履行“三包”义务。
2、“三包”期内的免费服务内容
(1)、整车的车架、前叉、车把等大件若出现自然开焊、脱焊、断裂等现象,一年内予以更换。
(2)、车架、前叉、泥板、链罩、电瓶盒及电瓶盒座等油漆件,如发现油漆大片脱落的,三个月内予以更换(人为破损、划伤等不属此范围)。
(3)、车把、轮辋车圈、链伦曲柄、衣架、双支撑等电镀件,如发现电镀层其泡、脱落的,三个月内予以更换。
(4)、前轴、后轴、飞轮等,运动部件的热处理零件破损或断裂,三个月内予以更换。
(5)、内胎在购车半个月内,由于沙眼等内在质量问题而引起漏气,可以更换(修补过不予调换)。
(6)、整车的控制器、充电器、电气显示仪表、调速把、刹把断电开关等发生故障无法修复的,一年内均予更换(人为损坏不属此范围)。
(7)、电动车的电机发生内部齿轮断裂,轴承破碎,电机壳座开裂,统组损坏等无法修复的故障,有刷电机二年内予以维修或更换,无刷电机三年内予以维修或更换(人为损坏不属此范围)。
(8)、电瓶发现有外壳龟裂、漏夜、开裂等(人为损坏不属此范围),以及容量小于40%的,一年内均予维护或更换,电摩电瓶半年内予以维护或更换。
(9)、其余未及事项,由于零部件损坏而影响骑行的,原则上三个月内给予更换,过三个月后,收取成本费给予更换。
上述免费服务期限均以购车日期为准。
3、不属“三包”的范围及内容
(1)、用户未按“使用说明书”的规定使用、保养及调整造成的故障。
(2)、用户自行拆修或改装,以及不遵守使用规定而引起的故障。
(3)、用户保管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。
(4)、无保修卡、发票或票卡物不符的。
(5)、易损件、消耗品及未按规定的自行拆损件,不予三包(易损件、消耗品为:辐条、灯泡、保险丝、刹线、刹皮、外胎、橡胶套、鞍座皮)。
(6)、未经特约维修单位同意自行修理的费用。
4、特别提示:
(1)、涉水的规定
车辆雨天经过积水路面或平时趟水行驶时,涉水深度不得超过后轮(电机)半径,在洗车时不要用水枪喷洗。用户违反此规定,导致电机进水,内部线圈短路,磁钢脱落或控制器进水短路,将不享受质量保证服务。
(2)、严重超载的规定
由于用户超载造成整车或零部件的损坏或丧失使用功能的,将不享受质量保证服务。
(3)、本服务细则解释权归卡希路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所有,如有疑问请致电卡希路公司。
(1)、本车售出一年内(不含电池),如遇本车质量引起的故障,请携带保修卡连同发票到本公司各指定维修站修理。
(2)、整车三包范围见售后服务说明。
(3)、各地维修站地址可与经销商联系或索取。
(4)、请注意保存保修卡和本说明书,再一次阅读说明书中的“重要提示与忠告”,对您正确使用本车并使之为您更好的服务将大有裨益。
1、“三包”原则
(1)、在您购车时,应当场检验,正确调试,并有权向销售人员要求提供正确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事项,提供有效的发票和保修卡及维修单位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
(2)、用户应按产品使用手册正确操作使用。凡因制造质量原因导致发生性能故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,由本公司统一履行“三包”义务。
2、“三包”期内的免费服务内容
(1)、整车的车架、前叉、车把等大件若出现自然开焊、脱焊、断裂等现象,一年内予以更换。
(2)、车架、前叉、泥板、链罩、电瓶盒及电瓶盒座等油漆件,如发现油漆大片脱落的,三个月内予以更换(人为破损、划伤等不属此范围)。
(3)、车把、轮辋车圈、链伦曲柄、衣架、双支撑等电镀件,如发现电镀层其泡、脱落的,三个月内予以更换。
(4)、前轴、后轴、飞轮等,运动部件的热处理零件破损或断裂,三个月内予以更换。
(5)、内胎在购车半个月内,由于沙眼等内在质量问题而引起漏气,可以更换(修补过不予调换)。
(6)、整车的控制器、充电器、电气显示仪表、调速把、刹把断电开关等发生故障无法修复的,一年内均予更换(人为损坏不属此范围)。
(7)、电动车的电机发生内部齿轮断裂,轴承破碎,电机壳座开裂,统组损坏等无法修复的故障,有刷电机二年内予以维修或更换,无刷电机三年内予以维修或更换(人为损坏不属此范围)。
(8)、电瓶发现有外壳龟裂、漏夜、开裂等(人为损坏不属此范围),以及容量小于40%的,一年内均予维护或更换,电摩电瓶半年内予以维护或更换。
(9)、其余未及事项,由于零部件损坏而影响骑行的,原则上三个月内给予更换,过三个月后,收取成本费给予更换。
上述免费服务期限均以购车日期为准。
3、不属“三包”的范围及内容
(1)、用户未按“使用说明书”的规定使用、保养及调整造成的故障。
(2)、用户自行拆修或改装,以及不遵守使用规定而引起的故障。
(3)、用户保管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故障。
(4)、无保修卡、发票或票卡物不符的。
(5)、易损件、消耗品及未按规定的自行拆损件,不予三包(易损件、消耗品为:辐条、灯泡、保险丝、刹线、刹皮、外胎、橡胶套、鞍座皮)。
(6)、未经特约维修单位同意自行修理的费用。
4、特别提示:
(1)、涉水的规定
车辆雨天经过积水路面或平时趟水行驶时,涉水深度不得超过后轮(电机)半径,在洗车时不要用水枪喷洗。用户违反此规定,导致电机进水,内部线圈短路,磁钢脱落或控制器进水短路,将不享受质量保证服务。
(2)、严重超载的规定
由于用户超载造成整车或零部件的损坏或丧失使用功能的,将不享受质量保证服务。
(3)、本服务细则解释权归卡希路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所有,如有疑问请致电卡希路公司。